武汉都市女子妇科医院6月8日在《武汉晚报》29版发布名为“宫颈糜烂、妇科炎症、不孕专题咨询录”的医疗广告,以专家答患者问的方式宣传其妇科疾病医疗业务。
该广告有以下两个违法问题:⒈ 违反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关于“禁止利用新闻形式,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(栏)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”的规定。⒉ 大量出现疾病症状、医疗内容,违反了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第七条关于不得“涉及医疗技术、诊疗方法、疾病名称、药物”的规定。
武汉现代女子妇科医院于6月8日在《武汉晚报》23版《健康俱乐部》以整版篇幅介绍“2007年中国妇产微创学术峰会圆满落幕”的消息和该院“治疗女性不孕症辟新路”“体验微创新技术”的医疗业务。
该广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。主要有:⒈ 典型的以新闻、专题报道形式发布广告,误导消费者,违反《广告法》和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⒉ 以夏思兰、李光仪等医疗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医疗广告,违反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⒊ 大量介绍妇科疾病症状和该院“名闻江城”的“双镜一丝治疗不孕症技术”、“腹腔镜微创祛肌瘤技术”、“经阴道注水腹腔镜检查技术”并称该院上述技术获学术峰会专家肯定,成“会议亮点”,为该院“特色优势技术”,严重违反了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关于不得涉及医疗技术、诊疗方法、疾病名称、保证治愈”等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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